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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遗嘱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

[ 发布日期:2018-07-12 10:09:22 点击: 来源:南京通雅离婚纠纷代理律师【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如何判断遗嘱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

  判断遗嘱人所立遗嘱是否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属于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应当对遗嘱的实质内容进行分析。只要遗嘱人在处分遗产时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今后的生活作出了特别安排,即使形式上没有指定其继承遗产,亦不应当认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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