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离婚常见问题指南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应为全部无效

[ 发布日期:2018-07-12 10:13:31 点击: 来源:南京通雅离婚纠纷代理律师【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应为全部无效

  夫妻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这种婚外同居关系属于违法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欢迎致电:18020128868(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