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离婚并获得抚养权】
【基本案情】委托人张某与王某于2008年7月经人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2008年10月登记结婚,2010年3月生一子张小某。婚初双方感情尚可,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后双方矛盾加剧后爆发,被告遂回到其母亲家居住。后咨询南京律师联盟离婚律师后,于5月17日全权委托本站离婚律师代理诉讼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案件结果】7月19日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本案,经过律师及法官的调解,适合终当庭调解结案。处理结果如下:
一、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二、原被告婚生子张小某由原告抚养,被告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张小某
18周岁止;被告每周可探视张小某两次,每次一天(其中一天是周末);
三、家庭财产中,松下空调柜机1台、三菱重工空调挂机2台、博世三门冰
箱1台、惠而浦洗衣机1台、日立40寸和32寸电视机各1台归王某所有;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个人衣物和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
四、双方无其他纠纷。
【律师点评】本案中双方婚前感情尚可,但婚后因王某家庭观念等使得夫妻感情名存实亡。适合终在法院及律师组织调解下结束了几年的婚姻。
本案委托人第一次起诉离婚并于三个月之内拿到离婚调解书,对本案的结果及律师的专业水准非常满意。